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及《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规定,依据《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
考试评委由校级领导、分管教学领导、学科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等不低于5人(单数)组成
二、基本原则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注重科学与规范,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三、招聘计划
我校公开招聘初中语文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公告。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我校招聘公告经拱墅区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递交材料、线上报名确认、现场资格复审三个环节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递交材料。时间:公告之日至2021年12月9日15:00止。应聘者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学校电子邮箱:h14zfx@163.com。
线上报名确认。应聘者和招聘单位相互联系沟通(采用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了解招聘相关情况,明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完成报名确认工作。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我校将会向应聘者发放准考证(电子稿)。
应聘者于面试当天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组织考试。对报名人数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对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是模拟上课和自由问答两部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上午9:30—10:30,笔试地点在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附属学校荟萃楼102。
2.面试。笔试当天(12月26日)12:00前直接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1)面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13:00,地点在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附属学校荟萃楼102。
(2)试题命制。笔试试题由学校委派校外专家命题,遵守保密纪律。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场设置。面试设有候考室、面试考场、候分室。面试考场内配备监督员、计分员、核分员各1名,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同时配备相应的候考室、候分室工作人员。
(4)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由校级领导、分管教学领导、学科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等不低于5人(单数)组成。
(5)面试组织。面试由模拟上课和自由问答两部分组成,参加模拟上课人员提前1小时拿到上课题目,1小时后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完成后接受评委提问。
(五)考察与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的“拱墅教育专栏”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手续。
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到录用时暂不要求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被聘用教师岗位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防疫要求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所有进入考点人员均实施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日常检查。
(二)考生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考点
1.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行程码”显示近14天无省外活动轨迹(省外来杭人员及返杭人员),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2.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行程码”显示近14天有省外活动轨迹(省外来杭人员及返杭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3.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处于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和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4. 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体温异常者,经考点卫健部门驻点人员个案研判需重点关注人员,经专用通道进出考点学校,须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笔试、面试)。
流行病学史,指有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或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
(三)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进入考点
1.“健康码”为非绿码。
2.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人员。
3.拒不配合入口检测,以及不服从“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等防疫管理要求的。
四、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拱墅区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应提前戴好口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上交《拱墅区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体温异常者,或近14天有省外活动轨迹的人员(指省外来杭人员及返杭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五)考点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禁止外来车辆入内,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公共交通出行;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逾期耽误考试时间的,自负责任。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杭做好准备。
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附属学校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