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单位,是一定地域空间内的人们的生活共同体。现代人的一生,往往从生长到发展都离不开社区,又受制于社区环境。现在,人们普遍要求有个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在物质生活提高的同时,要求提高精神生活质量,提高自身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广大社区民众渴望学习。于是,以社区为载体而开展的教育活动,即“社区教育”就应运而生了。在社区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的国家走过了不同的历程,体现了不同的特色、形成了对社区教育的不同理解。
     一种理解是把社区教育界定为“民众教育”。如北欧诸国,社区教育发端于丹麦柯隆威等人于19世纪中叶创办的“民众中学”,体现“为民众启蒙、为民众教育”的宗旨,以青年与成人为教育对象,实施以提高人文素质为主要目标的、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发展到今天,尽管北欧五国已各自形成特色,内涵已大大超越了初始的民众教育,形式更是丰富多样,但在北欧却少见“社区教育”的提法,而“民众教育”则耳熟能详。
     一种理解是把社区教育界定为社会教育。如日本,社会教育几乎是社区教育的同义词。1949年颁布的《社会教育法》就明确把社会教育定义为除《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学校教育活动之外,面对全体社会成员所实施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

    一种理解是把社区教育界定为向社区提供教育服务的非正规教育。如在美国,社区教育就被普遍认为是为社区不同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状况的所有成员提供的非正规的社会教育服务。在社区学院内,社区教育的内容宽泛,完全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来组织课程,教学形式与方法灵活多样,但一般不计学分、不发文凭,不授予学位。
    英国对社区教育的理解与此相近。在苏格兰,社区教育被认为是影响个人学习的方法或过程。
    在我国,曾经比较普遍地把社区教育理解为通过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组织形式的协调管理,促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结合,以创造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宏观教育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新型教育模式。
    对社区教育的涵义出现种种不同的理解,原因很多。择其要者,一是因为现代社区教育的发展历史不长。尽管我们可以把产业革命看作是萌动社区教育的春雷,可是,第一所民众中学的诞生已是19世纪中叶的事,而美国社区学院的雏型――第一所初级学院面世已是1896年,即19世纪末。二是因为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教育体现的是―种全新的教育思想,是对传统教育观念的革命性发展。反映为教育与社会、与人之间的多维的相互关系。简言之,社区教育的内涵具有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包容性、边缘性和前瞻性,不是传统教育概念能够轻易概括、注释得了的。三是因为社区教育的发展形式、快慢等直接决定于社区之情、社会之情、国家之情、民族之情,而不会遵循统一的历程与模式。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目前社区教育的理论研究还处在历史短、积累薄、力量弱、信息少的阶段,即使对于确定社区教育内涵这样的基本问题也有待作进一步研讨。但是,这并不是说目前对社区教育的内涵的认识尚处于十分朦胧的阶段,歧见纷纷,莫衷一是。相反,经过长期的实践开拓和切磋探索,对社区教育的理解正在不断深化,并正在取得越来越多的共识。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国际上对社区教育的理解,已经可以归纳出三个基本点:
    (1)社区教育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结合;
    (2)社区教育是社会所有教育机构、教育力量的协同教育活动;
    (3)社区教育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为社区所有成员提供的 教育服务。
    在我国,特别是近年来,社区教育开始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1986年,上海市真如中学建立社会教育委员会,短短的4年中,即至1990年上半年,全市有三分之二的区建立了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区级机构,140多个街道中有126个成立了街道一级社区教育委员会。1994年,上海创办了第一所经市政府批准试办的社区学院(上海市金山社区学院)。1996年,上海市社区教育研究中心成立。北京、天津等地也都开始试办社区学院,推行社区教育。与此同时,对社区教育内涵的认识产生了许多质的升华。
    “社区教育”一词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人们对社区教育的定义也很多。综合国内外对社区教育的定义,结合中国国情和实践成果,我们认为,社区教育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旨在提高社区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教育自身发展的教育活动。
    社区教育是具有“全员”、“全程”、“全面”特点的区域教育,与各类正规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合理的分工,对各类教育进行整合,侧重于对社区正规教育进行延伸和补充。社区教育把教育延伸、拓展到社会基层,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大批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单位的社区成员的教育培训需求,有效地填补我国大教育体系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拓展适应社区居民工作、生活需要的新的教育服务领域,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