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学膳管会管理制度(修订)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的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师生、学校和食堂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科学管理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确保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满足师生需要。

3.定期检查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注意营养,合理配料,减少浪费,提高饭菜质量。

4.经常检查食堂物资保管情况;经常检查采购人员外购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情况。

5.每学期召开一次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管理委员会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和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应该把食品提供方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有关人员传达,希望能够互相取得谅解。

6.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由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座谈会,并且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的学生。

7.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经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8.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以及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9.严格掌握食堂用米、用面、用菜情况,以及其它物品、食品的使用情况,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杜绝浪费现象。

杭州市长征中学

2020年9月